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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自发整改了?
据了解,2016年11月4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了《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第6条: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第7条: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2、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第1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这份通知中也明确了整治工作时间及步骤。其中,房企自查自纠阶段(11月5日至11月11日);房企整改落实阶段(12月11日之前);市房产局检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从以上3条内容中可以看到,在物价局商品房备案价之外的费用都属于违规行为。蜀山区Q盘前期每套房额外收取的25-35万元不等的费用,显然在此次整治的范围内。
如今,通知要用车位抵前期额外交付的费用,爆料人称:或许是为了免于房管局的处罚。但是即便用车位来抵前期交付的费用,部分准业主还是表示不同意。“这个位置的车位一个8万块钱不得了了,现在抵二三十万号头费,也不合理,这个行为也算捆绑销售吧”。返回合肥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