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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杭州站 8月1日,杭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杭州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2022年6月10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曾经发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及杭州市区、桐庐县、建德市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淳安县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为96万元,淳安县、建德市为84万元。
8月1日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的三孩无房家庭公积金贷款及租房提现措施都是在“浙有善育”工作上进行的跟进调整。
今年6月2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及:
对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并且还享有优先予以发放的权利;
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
杭州针对三孩无房家庭在买房贷款和房屋租赁上的新措施,均已经达到了“浙有善育”工作最高标准。
“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1、《通知》中的“我市三孩家庭”如何理解?
答:《通知》中的“我市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具体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如何理解?
答: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其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我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如何确定?
答: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4、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交“三孩家庭”的书面证明吗?
答:三孩家庭信息纳入政府信息数据共享范围,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共享数据未能查询的,可由家庭向属地卫健部门申报。
5、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能否叠加使用?
答: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6、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
答:《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原文: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二、我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来源:杭州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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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以政府及开发商公布为准,本文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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