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摇号动态追踪
预售证申领
今日(7月2日),杭州无楼盘领取住宅预售证。
登记结果公示
萧山城区:滨江新希望拥潮府小高层4、7号楼和高层9、11号楼截止登记期限届满,共有2847户购房意向家庭,其中无房家庭711户。整体中签率约10.19%,目前摇号时间未公布。
该批房源共290套,户型约91、117、119、129、139方,精装小高层均价39122元/㎡,精装高层均价37894元/㎡。
该盘位于萧山区市心路与建设三路交叉口,地距离铁2、7号线(预计2020年底开通)交汇处建设三路站约200米。(添加凡凡微信“hz365-2”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临安城区:融创金成璞樾大观低密度多层32、36、 37号楼,联排7、13号楼,双拼8、12号楼截止登记期限届满,共有0户购房预登记家庭,本批房源无需摇号。
该批房源共193套,户型约95、98、230、330、388方,低密度多层均价19147元/㎡(含装修标准2200元/㎡),低层均价20311元/㎡(含装修标准300元/㎡)。(添加四月微信“hz365-4”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板块:蓝城春风燕语叠墅S4、S5、S6、S11号楼截止登记期限届满,共有10户购房预登记家庭,其中无房家庭0户,本批房源无需摇号。
该批房源共40套,户型约148、152、162、167、200方,均价23337.79元/㎡。(添加四月微信“hz365-4”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杭州可/待登记楼盘信息
截至2019年7月2日晚,杭州楼市可/待登记仅5个楼盘,可售房源634套。
其它楼盘动态
余杭区未来科技城板块:绿城梧桐郡四期还有5幢房源待售,预计将于10月加推,户型约93-170方,具体加推时间待定。前期房源均价22596元/㎡。(添加秋小秋微信“hz365-1”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萧山科技城:前湾国际社区预计7月底或8月初加推二期(北区)高层2号楼约69套房源,户型约112、145方。
另外项目二期低密度多层待售中,户型约165、190方,二期预计将于2022年年初交付。(添加凡凡微信“hz365-2”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新房数据
▲杭州新房显性库存量
#杭州新房库存# 截至7月2日16时,杭州新建商品房显性库存为71101套,其中住宅为20098套。
7月1日,杭州商品房共成交453套。
杭州城事
4月4日,杭州市政府网公布了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的招标出让公告,该公告显示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将以招标形式出让,投标人将于4月12日至4月16日(工作时间)领取《招标出让文件》,7月4日9:30至11:45提交投标文件。
而在今天(7月2日)出现了新的变化!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的补充公告,该公告对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的评标规则、报名及投标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调整。确定该地块将于推迟至2019年8月6日提交投标文件。
▲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信息
江河汇城市综合体地块由景芳三堡单元JG1205-06/09地块、JG1205-10/11/12地块和JG1204-29/31地块三宗地块组成。总出让面积262.9亩,总建筑面积82.87万方,总起价131.4亿元。
——365淘房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又有新变化了!7月2日,杭州住保房管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及货币补贴申领手续的通告》。
自7月10日起,市本级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准入再次放宽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56276元调整至低于61172元。这意味着,新的收入标准比往年放宽了4896元,处在标准线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可以随时准备材料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了。
此外,公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将由房屋出租人调整为申请人本人,并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货币补贴可以直接打到了自己的账户,更加便捷。
——杭州住保房管
国内资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7月1日表示,截至2018年12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惠及5.9万户居民,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黄艳表示,下一步住建部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
二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造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顺应群众意愿,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五是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新华网
7月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宜超过一年。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超过月租金三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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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涉及的数据信息,以政府、开发商公布为准,本网提供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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