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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叶亚运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去库存工作原则中规定,对于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年的,要减少新增居住用地供应;对于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48个月的,停止新出让同类性质用地。
政策原文如下:抓住关键,因城施策。突出“减、控、供、停”四字方针,把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作为去库存的关键环节,以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为重点,统筹商品住房去库存,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对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2年的,要减少新增居住用地供应;去化周期少于2年但已出让开发用地较多的,也要控制好供地节奏,防止形成新的积压;商品住房需求旺盛、库存量较少的城市,要加强供应管理,加大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公开市场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防止房价非理性上涨。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48个月的,停止新出让同类性质用地。返回芜湖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