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3日)下午15:00,大江东的金色和庄进行了公证摇号,本次推出的是最后一批房源,共220套,前期均已售罄。
同时,今天还有绿城九龙仓桂语朝阳、银城云谷天境、绿城梧桐郡、北城芳满庭及秋实宸悦5盘公布了摇号时间和摇号地点,其中绿城梧桐郡中签率仅1.5%!
截至2019年10月23日,杭州还有13个楼盘待摇号。
登记信息/待摇号楼盘
楼盘摇号动态追踪
预售证申领/发布销售方案
萧山区:畅享幸福里(咨询电话:400-8181-365转131835)高层1-3号楼,可售房源共200套,户型建面有91.65方、93.07方、99.44方、112.64方、125.31方、125.34方、126.9方、126.92方,毛坯均价12604元/平方米。
登记时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5:00。验资:无房无贷款用户20万,有一套或无房有贷款用户50万,一次性付款用户80万。>>>查看销售方案
▲畅享幸福里鸟瞰效果图
畅享幸福里早于2018年出规划公示,拟建3幢住宅和2幢办公楼,其中1-3#楼为住宅,建筑面积21270.8㎡,4#楼为酒店办公楼,5#楼规划为办公楼。
临安区:云安小镇(咨询电话:400-8181-365转176756)D4号楼预售证公示中,证号为临售许字(2019)第00957号,可售房源共51套,户型建筑面积约62-127㎡。
拱墅区:风尚望和湾(咨询电话:400-8181-365转196743)2、5号楼预售证公示中,证号为杭售许字(2019)第000109号。
可/待登记楼盘
截至2019年10月23日晚18时,杭州楼市可/待登记楼盘共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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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楼盘动态
绍兴区:勤业漓江华庭(鉴湖学府)(咨询电话:400-8181-365 转 185061)高层2、4、5号楼即将加推,建面约65-122㎡,目前冻资已启动,具体开盘时间待定。
(添加凡凡微信号“hz365-2”备注“富阳”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余杭区:地铁万科天空之城(咨询电话:400-8181-365 转 185417)天空体验中心暨第一届天空未来节将于10月26日启幕。体验中心地址:余杭塘路与荆长大道交汇处,地铁5号线五常站B出口西行200米。
(添加秋小秋微信号“hz365-1”备注“余杭”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萧山区:滨江东原拥翠府(咨询电话:400-8181-365 转 185061)预计11月中旬开放售楼处。
2019年7月29日,杭州滨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江集团)以总价157394万元竞得萧政储出(2019)23号宅地,楼面价25615元/㎡,溢价率28.1%。
该项目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34000元/㎡,毛坯销售最高单价37400元/㎡,装修价格不高于3500元/㎡。
(添加小林微信号“hz365-5”备注“萧山”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临安区:栖云府(咨询电话:400-8181-365 转 144297)将于10月26日开放售展中心,展厅地址:钱王街与望湖路交叉口栖云府临时展厅。
栖云府项目由中骏、宝龙地产、西房集团、众安集团4家房企合作开发,并由中骏操盘。项目打造户型建面约95㎡低密度多层、户型建面约140㎡湖墅,项目地址:钱锦大道与钱王街交叉口西北侧。
(添加四月微信号“hz365-4”备注“临安”加入楼盘片区购房群)
新房数据
▲杭州新房显性库存量
#杭州新房库存# 截至10月23日17时,据透明售房网显示,杭州新建商品房显性库存为83781套,其中住宅为25393套。(以上数据不含临安)
城建信息
好消息,新业路人行过街地道计划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开通!这条地下通道路全长约300米,总面积超4500平方米。整条线路呈“U”字形,连接了市民中心、来福士、华峰和波浪文化城。
▲新业路人行过街地道“U”字型图
这只是钱江新城核心区慢行系统的一部分,未来整个系统将串联起6个地铁站点和3个公园节点,出行很便利!可以说是串联起了钱江新城最核心的区域!
——杭州发布
10月18日下午1时,杭州地铁9号线北沙路站—绿洲路站右线盾构区间实现率先贯通,成为杭州地铁9号线第一个贯通盾构区间。
▲9号线首个区间贯通现场图
北沙路站-绿洲路站右线区间长度1078.223m,覆土厚度9.62—21.78m。此次右线盾构隧道率先贯通,提前完成了节点目标,为实现隧道全线贯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天建设集团城市轨道建设公司
楼市热点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下个月1日起正式实施。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规对深圳原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取消部分证明材料、购房提取票据间隔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基本保障对象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违规提取公积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公贷等内容。
针对租房的情形,新政规定,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可以自行选择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可提取实际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规明确,在职工、项目实施主体或开发单位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及本次新规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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