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拱墅区桃源单元B1/B2-12地块,东至桃源单元R21-21地块公共租赁房,南至丰源街,西至观桃路,北至桃源单元R21-21地块公共租赁房。
38号拱墅区桥西拱宸桥单元GS0604-B1/B2-19地块,东至杭州文澜中学,南至后横港,西至萍水东街,北至杭州市祥符街道郭家库村经济合作社商业用房。
39号西湖区三墩西单元FG04-B1/B2-07地块,东至三墩西单元FG04-C6/C2-11东地块,南至三墩西单元FG04-C2-07地块,西至莘紫路、三墩西单元FG04-R21-04地块经济适用房,北至花三路。
根据出让要求,这三宗商地均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最小产权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
40号西湖区三墩西单元FG04-G2/S42-03地块,东至紫金港北路,南至吉园街,西至杭州大港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用房,北至振中路。地下配建不少于420个公共停车位。地库占地面积不大于地块绿地面积的1/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与停车功能建筑面积之比控制在0.25(含)以下,且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