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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蛮子(知名天使投资人): 人死不得复生。吴英罪不当死。 任志强(华远地产董事长): 若法无定律,岂可以死试律? 李开复(创新工场董事长兼CEO): 我投给了"罪不至死"这1个选项。 张朝阳(搜狐董事局主席兼CEO): 唉,惨!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 刀下留人!! 王巍(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 吴英案是中国民间金融环境的产物,是融资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事件。将制度和社会问题归结到一个毫无特权和资源的草根女子身上,这个不公平是显而易见的。判死刑不仅是法律的耻辱,也是全体公民的耻辱。看看当年因投机倒把和非法集资被处死的王守信,邓斌,沈太福,有几个值得法律推敲? 还要加上一个吗? 刘春(搜狐公司副总裁): 我觉得吴英罪不至死,她至少比那些贪腐过亿的贪官罪责轻吧? 张培鸿(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 吴英案,在定性上是完全错误的。原本以为,容忍他们在程序上严重的拖沓违法,可以换来局部的修正,至少能在量刑上留个活口,没想到最终还是变成权谋者展示冷血颟顸的舞台。吴英的血,将是向司法及背后一整套体制的献祭。 吴策力(《中国足球内幕》作者): 吴英案,争议不在其死刑,而在于核定死刑的标准是否恒定。公民听多了众多巨贪的“死缓”、“撤销党内...”甚至鸟毛都没有一根的无厘头判罚后,觉得这有点突兀。照这个标准,最近中海油那艘船“进水坐底”,也应该砍几个脑壳来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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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吴英终审被判死刑 各方微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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